西华师大校友总会

服务全攻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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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校友:

长期以来,广大校友对档案查询、各类证明开具等涉校事务办理需求较大,由于对办理流程和业务对口部门不了解不熟悉,有时需要花费较长时间方能得到有效解决。为了回应广大校友的现实需要,校友事务办公室协同校内相关部门专题策划制作为校友办实事的“校友服务全攻略”。在这里校友需要的相关证明办理流程一应俱全、一目了然。

服务校友是我们一贯秉持的工作理念,希望此“攻略”能为您排忧解难!


一、电子校友卡申领

申请步骤:

(1)关注“西华师范大学校友总会”微信公众号;

(2)点击底部菜单:“服务大厅”,进入校友“综合服务平台”;

(3)点击“校友认证”按照提示步骤提交相应信息后等待认证审核,认证成功后,点击“办校友卡”即可生成电子校友卡。

详询请致电:0817-2568498


二、出具毕业/学位证明书

(一)有学籍证明(如毕业证、学位证复印材料)

 1、所需证件材料

(1)毕业证、学位证遗失说明;

(2)身份证复印件(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);

(3)2张2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;

(4)毕业证、学位证复印材料;

(5)若委托他人代办,则需委托书。

 2、办理流程

到行署校区(原北湖校区)档案管理科查询核实毕业证、学位证编号,由档案馆出具编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,到华凤校区办公楼124室办理毕业/学位证明书。持毕业证明书到华凤校区办公楼213室加盖学校公章;学位证明书到华凤校区办公楼130室加盖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章,将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/学位证明书复印件交回办公楼124室存档。


    (二)无学籍证明

 1、所需证件材料

(1)毕业证、学位证遗失说明;

(2)身份证复印件(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);

(3)两张2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;

(4)学籍信息(专业、年级、班级等);

(5)若委托他人代办,则需委托书。

 2、办理流程

联系相应学院校友工作专员(见表一),查询、出具学籍信息证明并加盖学院公章;到行署校区(原北湖校区)档案管理科查询核实毕业证、学位证编号,由档案馆出具编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;到华凤校区办公楼124室办理毕业/学位证明书。持毕业证明书到华凤校区办公楼213室加盖学校公章;学位证明书到华凤校区办公楼130室加盖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章。将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/学位证明书复印件交回办公楼124室存档

详咨请致电:0817-2568029


三、学历勘误

1、办理时间:每年3-6月、9-12月

2、所需证件材料

  (1)申请和举证材料(校友根据陈述的理由,提供相对应的举证材料,证明所述属实、合情合理合规,材料尽量原件扫描,图片端正);

  (2)若委托他人代办,则需委托书。

    3、办理流程

将相关材料交到华凤校区办公楼124室(教务科),凭校友提供的证明材料,以学校正式文件报送四川省教育厅修改。

咨询请致电:0817-2568029


四、成绩档案查询

   (一)本、专科成绩查询、打印

1、所需证件材料

(1)身份证复印件(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);

(2)毕业证或复印件;

(3)若委托他人代办,则需委托书。

2、办理流程

到行署校区(原北湖校区)档案管理科办理成绩查询、打印。

咨询请致电:0817-2314494


   (二)研究生成绩查询、打印

1、所需证件材料

(1)身份证复印件(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);

(2)毕业证或复印件;

(3)所在单位函件(获得单位许可);

(4)若委托他人代办,则需委托书。

2、办理流程

到华凤校区档案馆综合科办理成绩查询、打印。

咨询电话:0817-2568509


五、录取新生名册复印

      (一)有学籍证明(如毕业证、学位证)

     1、所需证件材料

(1)身份证复印件(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);

(2)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;

(3)若委托他人代办,则需委托书。

     2、办理流程

 到行署校区(原北湖校区)档案管理科查询录取新生名册并复印。或者到华凤校区档案馆综合科查询数字档案并打印。

(二)无学籍证明

     1、所需证件材料

(1)身份证复印件(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);

(2)学籍信息(专业、年级、班级等);

(3)若委托他人代办,则需委托书。

     2、办理流程

 联系相应学院校友工作专员(见表一),查询、出具学籍信息证明并加盖学院公章,到行署校区(原北湖校区)档案管理科查询录取新生名册并复印,或者到华凤校区档案馆综合科查询数字档案并打印。

详询请致电:0817-2314494



六、授予学士/硕士学位决议书

(一)授予学士学位决议书

       1、所需证件材料

(1)身份证复印件(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);

(2)学位证复印件;

(3)若委托他人代办,则需委托书。

 2、办理流程

到行署校区(原北湖校区)档案管理科查询学位证编号到教务处办理授予学士学位决议书。

(二)授予硕士学位决议书

      1、所需证件材料

(1)身份证复印件(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);

(2)学位证复印件;

(3)若委托他人代办,则需委托书。

      2、办理流程

到研究生院、研究生工作部130室办理授予硕士学位决议书。

详情请咨询:档案馆:0817-2314494  

教务处:0817-2568029  

研究生院:0817-2568035



七、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

1、所需证件材料

(1)身份证复印件(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);

(2)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;

(3)若委托他人代办,则需委托书。

2、办理流程

联系相应学院校友工作专员(见表一),由学院党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,到校党委组织部签字盖章。

详情请咨询校党委组织部:0817-2568989


八、新生报到证

1、所需证件材料

(1)身份证复印件(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);

(2)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;

(3)若委托他人代办,则需委托书。

2、办理流程

到招生就业处办理。

详情请咨询招生就业处:0817-2568373



九、户籍信息查询

详情请咨询武装保卫处-政保科:0817-2568204



十、成人教育毕业生相关证明办理

详情请咨询:继续教育学院:0817-2314316  

档案馆档案管理科:0817-2314494


附件:

表一:各学院校友工作分管领导及校友工作专员信息